A.對懷疑有質量問題的結構或構件進行結構性能檢驗; B.改建、擴建再設計前,確定設計參數的系統(tǒng)檢驗; C.對資料不全、情況復雜或存在明顯缺陷的結構,進行結構性能評估; D.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結構或難以進行理論分析的復雜結構,需通過試驗對計算模型或設計參數進行復核、驗證或研究其結構性能和設計方法; E.需修復的受災結構或事故受損結構。
預制構件結構性能試驗的檢驗記錄表中,檢驗結論包括: (1)()等檢驗分項的判斷; (2)結構性能檢驗結論。
A.撓度 B.裂縫寬度 C.抗裂 D.承載力
A.開裂荷載 B.裂縫發(fā)展 C.寬度變化 D.裂縫分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