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星云公司(甲方)和員工張云(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內容:
1、乙方的職務為內部網絡維護工程師,主要負責公司內部網數(shù)據規(guī)劃和建設;負責內部的安全和維護。
2、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8小時。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乙方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應予配合。
4、乙方需要遵守《員工手冊》中規(guī)定的各項勞動紀律。
5、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為2000元/月。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2003年8月1日起生效。
7、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說明,本合同持續(xù)有效。
8、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問題:
請指出以上條款中缺少哪些法定條款。
集體合同均為定期集體合同,我國勞動立法規(guī)定集體合同的期限為3至5年,勞動者一方的簽約人,法定為基層工會委員會;用人單位一方的簽約人,法定為用人單位行政機關,即法定代表人,集體合同協(xié)商代表雙方人數(shù)對等,各方為3至10人,并確定一名首席代表。記錄員在協(xié)商代表中產生,集體合同草案經討論修訂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會議審議通過后,所有協(xié)商代表要在經過審議通過的集體合同文本上簽字。
由企業(yè)一方將簽字的集體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說明材料,在集體合同簽訂后的7日內報送縣級以上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在收到集體合同后的20日內將《審核意見書》送達,集體合同的生效日期以《審核意見書》確認的日期為準。若集體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核認定存在無效條款或部分無效條款的,簽約雙方應在30日內對其進行修改并重新報送審核。
請指出上述描述中存在的5個錯誤的地方,并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