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故意犯罪在其發(fā)展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出現(xiàn)結局所呈現(xiàn)的狀態(tài),即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與犯罪既遂。
指存在兩個以上不相容的義務,為了履行其中的某種義務,而不得已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情況。
指法益受到侵害的人,在通過法律程序、依靠國家機關不可能或者明顯難以恢復的情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濟法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