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王某在學校放學后,義務為其班級學生張某補習數學,但該生心不在焉,并多次頂撞老師,情急之下,王老師掐了該生的臉。事后,該生之父大鬧學校,辱罵該教師,并帶來當地電視臺記者進行采訪、曝光,大肆渲染。
區(qū)教育局迫于媒體的壓力,局長當即拍板:對該教師馬上解聘,并賠償學生損失費3000元,要求該學校有關領導做嚴肅的檢查,并通報全市各級學校就此事展開討論,自查反省,引以為戒。
問題:
結合相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分析該案例。
某小學教師鄭某,因住房分配政策對領導心存不滿,對工作失去了信心,于是向學校提出了請調報告,要求立即調走。當時學校工作非常緊張,并且鄭某擔任的課程還未結束,與學校簽訂的聘任合同也還未到期。
因此,經研究,學校決定暫不考慮鄭某的調動問題,并派人做他的思想工作,勸其認真考慮。鄭某卻認為這是有意攔阻不放其走,因而拒不上課,致使其所擔任的課程被迫叫停。領導多次找鄭某做工作,但他仍不去上課。
問題:
試運用所學的教育法規(guī)知識進行分析,鄭某的做法對嗎?為什么?
每年一到棉花收購季節(jié),某學校都會以勤工儉學的名義組織學生去摘棉花。學生在地里一干就是10多天,每天常常超過10小時,學生們普遍感到非常疲憊。如果學生不想參加勤工儉學,則須向學校繳納幾十甚至幾百元錢進行贖買。
問題:
請用教育法律知識分析,學校的這種做法合適嗎?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