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主要制度包括:(一)“了解客戶”制度;(二)大額交易報告制度;(三)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四)保存記錄制度。
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原則包括:(一)合法審查原則;(二)保密原則;(三)與司法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全面合作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