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08年11位到13位 B.2009年12位到13位 C.2010年12位到13位 D.2011年12位到14位
A.一級科目,取消了“應繳財政專戶”科目(原科目代碼202) B.取消項目支出——一般行管下的“金稅二期”明細科目,增設“玉樹地震和舟曲重建”明細科目 C.將“507稅收事務支出”科目改為“501經費支出”科目 D.結余科目與收入科目對應,均按來源設置明細科目 E.取消了原“實有資金賬戶撥款”和“財政授權支付”兩個二級科目,僅下設“中央財政撥款(50201)”和“其他收入(50202)”兩個二級科目
A.辦公設備購置 B.信息網絡購建 C.公務用車購置 D.其他交通工具購置 E.其他資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