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簡要案情:被告人張某,19歲,系某高校在校學生。2008年9月10日晚,張某隨身攜帶一把彈簧刀出門,伺機搶劫出租車司機錢物。當晚11時許,張某以打車找人為名,將出租車司機徐某騙至礦區(qū)一偏僻處,用隨身攜帶的刀具相威脅,搶走徐的手機一部及人民幣100余元后逃走。司機徐某立即報警。次日凌晨1時許,民警將張某抓獲。9月12日,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刑事拘留。9月14日,由民警王某在刑警大隊辦公場所對張某進行了首次訊問。面對公安機關掌握的證據(jù),張某最終承認了搶劫的犯罪事實。10月20日,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捕。羈押期間,張某的父母申請取保候審,在張某家人繳納了5000元的保證金和提供了擔保人后,公安機關為其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xù)。請指出本案中公安機關存在哪些錯誤做法?

答案: 本案中公安機關存在如下錯誤:
(1)、沒有在刑事拘留后24小時內(nèi)進行訊問,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通知張某的...
題目列表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微信掃碼免費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