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某棉織廠于2005年11月投保了財產(chǎn)保險綜合險,保險項目為固定資產(chǎn)和存貨,保險期限一年。同年12月,該廠與一家制衣廠簽訂了10000米滌綸棉布的購銷合同。按照合同規(guī)定,制衣廠于2006年1月10日派人送來購貨款,并進行貨物驗收,準備裝車運走。當制衣廠的負責人將滌綸棉布驗收并裝車6100米時,天色已晚,為保證質(zhì)量,該負責人決定第二天上午再驗收并裝車余下的貨物,已驗收并裝上車的貨物暫交棉織廠代為看管。不料,在這天夜里該棉織廠發(fā)生了火災,滌綸棉屬易燃物,庫內(nèi)存放的35000米滌綸棉皆燒毀,由于已驗收的6100米滌綸棉隨車停放在倉庫內(nèi),這些布匹也未能幸免于難。事故發(fā)生后,消防部門確認了事故是由于線路短路造成的。請結(jié)合保險利益原則說明該案保險公司應如何賠償并說明理由。
答案:
1、保險利益原則是保險經(jīng)營活動中的一項基本原則,它要求被保險人對其受損的保險標的必須有保險利益,換句話說,保險人只對與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