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1689年,洛克在《政府論》中指出:“人人放棄其自然法的執(zhí)行權而把它交給公眾,……這樣,就授權社會,或者授權給社會的立法機關,根據(jù)社會公共福利的要求為他制訂法律,而他本人對于這些法律的執(zhí)行也有盡力協(xié)助的義務?!边@段話主要表明他主張()

A.君主立憲
B.法律至上
C.社會契約
D.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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