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 B.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C.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D.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A.通過公司章程 B.選舉董事會成員 C.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D.對公司的設立費用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