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條據要用鋼筆、毛筆等不易褪色的筆墨書寫,字跡必須清楚。 B.留言條如果是交代事情,要把何人、何時、何地、何事等諸多要素表達完整。 C.說明性條據最好當場寫,當著對方面寫。 D.說明性條據除了直接的處理事務的作用外,還具有禮儀作用和留證作用。
A.親自收領錢物的,可在第一行中間寫“領條”、“收條”等字樣。 B.親自收領錢物的,可在第一行中間寫“今領到”、“今收到”等字樣。 C.代替別人收領錢物的,可在第一行中間寫“今領到”、“今收到”等字樣。 D.代替別人收領錢物的,可在第一行中間寫“代領條”、“代收條”等字樣。
A.錢物歸還后,借者要把借條收回作廢。 B.在“借”和“領”的事件過程中通常應寫收條。 C.發(fā)放者憑領條證明某錢某物已經發(fā)放給某人,以后可憑此向組織等交代。 D.拜托幫做某事務的留言條要把事情的背景信息、方法路徑、質量程度等都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