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時以買賣雙方事先磋商約定的包裝重量為準。
指從整批貨物中抽取一定的件數(shù)作樣品,稱其實際皮重,然后求出其平均重量,平均皮重乘以總件數(shù),即可求出整批貨物的皮重。
凡商品本身重量除去包裝物后的實際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