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一切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嚴格依照憲法規(guī)定從事各種行為的活動。
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從事司法活動中貫徹落實憲法、適用憲法的活動。
是指處于貧困狀態(tài)的公民,為了維持基本的生活條件而向國家要求給付的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