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qū)之間在影響作物生產的主要氣候因素上,應相似到足以保證作物品種互相引用成功時,引種才有成功的可能性
引進外地區(qū)(國)的新作物(品種),經試驗證明適合本地栽培后,直接在生產上推廣種植。
引進外地區(qū)(國)的新植物、新作物、新品種以及為育種和有關理論研究所需要的各種遺傳資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