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代為清償是指第三人以為債務人的意思而為清償.在第三人代為清償后,在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的關系消滅.
是指按合同的約定實現(xiàn)債權目的的行為.
使合同關系不復存在;合同擔保及其它權利義務也將隨同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而歸于消滅;返還負債字據(jù);后合同義務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