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
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
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臵和撒砂裝臵,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