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由國家行政機關對不屬于審判和檢察工作的其他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和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規(guī)進行的解釋。
指較權威的法學著作或法學家在學術研究、法學教育和法制宣傳中對法律的解釋。
是指為了符合立法原意,對法律條文所進行的窄于其字面含義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