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復保險,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shù)個保險人訂立數(shù)個保險合同的行為。
主要指洗雜店、寄售店、修理(加工)店、代購代銷店、倉儲公司、貨棧、旅館、運輸公司等單位代加工、修理、 銷售、保管的財產。
主要指作為被保險人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所暫時占有并由其負責的財產,如租賃物、運送物和抵押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