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應某外國的請求,把在其境內被該國指控為犯罪或判刑的外國人,移交給該外國審理或處罰的一種國際司法協(xié)助行為。
是一國采取外交行動,保護本國公民在外國的合法權益,使其免受所在國不法行為的侵害。
指在一國境內,不具有居留國國籍而具有其他國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