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意義上的親屬,泛指一切由血緣和婚姻連接起來的人際關系,法律意義上則僅指發(fā)生一定親屬權利義務的人際關系。
指婚后除特有財產外,將妻的婚前財產估定價額,轉歸丈夫所有,妻則保留在婚姻關系終止時,對此項財產原物或價金的返還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