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接受和記錄——輸入叫醒記錄——檢查叫醒情況——提供人工叫醒——記錄叫醒結果 B.接受叫醒——輸入叫醒記錄——檢查叫醒情況——提供人工叫醒——記錄叫醒結果 C.接受叫醒——輸入叫醒記錄——檢查叫醒情況——提供人工叫醒 D.接受和記錄——輸入叫醒記錄——提供人工叫醒——記錄叫醒結果
A.在接受叫醒時,填寫“日期”、“時間”、“房號”、“姓名”、“記錄人”五項 B.叫醒天數較多的房間應在《叫醒記錄本》的“備注”處做特別說明 C.客人要求取消或更改叫醒服務,須及時在《叫醒記錄本》和叫醒系統(tǒng)上進行修改 D.實施叫醒后,填寫“叫醒實施人”一項(實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