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進程中,法制與社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一:
據《唐律疏議》卷一“十惡”條一曰謀反(謂謀危社稷);二曰謀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三曰謀叛(謂謀背國從偽)……“諸謀反及大逆者皆斬”。——張晉藩《中國法律的傳統(tǒng)與近代轉型》
材料二:
(明初)市場管理立法初具規(guī)模,包括對商品價格的估定.度量衡的規(guī)范、牙商(中間人)的管理、不正當經商行為的處置都有專門的法律條文。
洪武二十年(1397年)中禁人民無得撞出海與外國互市。——張晉藩《中國法制通史》
材料三:
第8條所有法國人都享有民事權利。
第537條除法律規(guī)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處分屬于其所有的財產。
第1134條依法成立的契約,在締結契約當事人間有相當于法律的效力。前項契約,僅得依當事
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規(guī)定的原因取消之。——《拿破侖法典》
材料四:
民(國)初頒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條例》、《證券交易所法》等法規(guī),涉及生產、交換、分配、消費和政府管理等領域。在全國工商會議上,工商界代表對公司注冊章程、商標法、商會法等提出了許多建議和要求,工(農)商部在制訂相關法規(guī),時均有所采納,并在參考西方有關法規(guī)的基礎上,較多地注意了本國狀況。——摘編自《民國初期的經濟法制建設》
材料五: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F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所以,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鄧小平《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