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制度仲裁,是指依照當事人雙方的協議將爭議交由一定的常設仲裁機構并依該機構所制定的現存仲裁規(guī)則所進行的仲裁。
是指無固定仲裁機構的介入,而由當事人各方通過仲裁協議直接組織仲裁庭并由其進行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