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素知乙家有錢,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婦看家,遂起搶劫意念。為使搶劫順利,甲先盜竊軍用手槍一支,子彈十發(fā)。一切準備就緒后,將槍彈藏于身上,來到乙家。時逢老婦偶然外出,甲撬門入室,發(fā)現室內無人,于是竊得現金及其他財物總價值一萬余元。正準備逃離時,老婦回來。甲遂開槍致老婦重傷后,逃離現場。